第04版:法治周刊

南乐县人民检察院

公益诉讼保障河道行洪安全

本报讯 8月4日,南乐县人民检察院收到市人民检察院交办的省人民检察院线索交办函:流经南乐县元村镇、梁村乡的卫河河道存在河道“乱占”现象。公益诉讼干警立即对线索进行核查,确定了元村镇、梁村乡卫河河道存在阻水树障侵占河道,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事实后,迅速启动行政公益诉讼办案程序。

8月6日,公益诉讼干警会同县水利局、县河长办、河道管理负责人到元村镇、梁村乡卫河河道阻水地点进行实地查看,就存在的相关问题协商解决方案。

公益诉讼干警及时向元村镇政府、梁村乡政府现场送达了检察建议书,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尽快对卫河河道存在的问题进行落实整改,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元村镇政府、梁村乡政府河道管理负责人均表示,将立即着手整改,清理河道阻水地点存在的树障,对辖区河道进行全面排查治理,保障河道稳定和防洪安全。(闫伟东 张凯)

2021-08-17 南乐县人民检察院 1 1 濮阳日报 c85555.html 1 公益诉讼保障河道行洪安全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