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 月,陈晓某等三姐妹的母亲被父亲杀害,三姐妹沦为事实孤儿。三姐妹中的老二因目睹父亲杀害母亲过程,心理受到巨大创伤。市人民检察院办理该案时,及时启动救助程序,迅速为三姐妹争取到5万元救助金,并监督救助金的使用。同时,与民政部门对接,落实相关救助政策。针对老二受到的心理创伤情况,积极与市妇联联系,由心理咨询师为其无偿提供心理咨询服务,为三姐妹撑起一把长期有效的“保护伞”。这是全市检察机关司法救助被害人家庭、助力脱贫攻坚案例的一个缩影。
司法救助,一头连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怀。2019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找准服务大局的结合点,充分发挥司法救助救急解困、修复社会关系、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共开展司法救助121件146人,发放救助金111.42万元,救助人数位居全省前列。
拓展案源 实现应救尽救
全市检察机关树立“一盘棋”观念,将司法救助工作贯穿检察办案全过程,并在各部门之间建立了案件衔接机制,即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等部门一旦发现有符合救助条件的案件,会第一时间移送控告申诉部门,“四大检察”协同发力,实现应救尽救。办案检察官围绕立案、审查、调查、申报、核拨、发放六大环节全程代理,不让被害人“跑腿”,并对关键节点客观留痕、建档立卷。同时,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参与司法救助听证工作,促进司法救助案件公开公平公正办理。3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各部门间移送司法救助线索130件,经审查符合救助条件110件,全部给予救助。
强化宣传 保证救助效果
针对社会公众对司法救助制度了解不多的实际,全市检察机关除发放宣传资料外,还通过新媒体发布司法救助典型案例、召开司法救助案件公开听证会等方式加强司法救助宣传。范县人民检察院加强内外协同,积极推动形成以检察机关先行救助为轴,政府机构主导的社会救助及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捐助为横向的“一纵两横”多元救助模式。该院与县民政局、县扶贫办、县残疾人联合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会签了《关于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确保在合力救助申请人时有章可循。该院救助因交通肇事案件致贫的牛某姐弟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公开听证,全国劳动模范、市人大代表张存胜当场捐助1000元,在春节期间又捐助5000元,并协助该院联系牛某所在学校,争取校方给予资助。
纾困解难 促进社会和谐
“感谢检察院,这笔救助金真是解决了我们家的一个大难题!”在濮阳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李某救助案中,李某是交通肇事案纠纷的受害人,因不服该院作出的不支持监督决定,多次信访。办案检察官考虑到其诉求具有合理性,在快速发放救助金的同时,主动协调乡村振兴等部门,由乡村振兴部门提供技术和资金支持,帮助李某家庭栽培果树,在“输血”的同时实现“造血”,帮助李某脱贫脱困,李某息诉息访。在司法救助工作中,全市检察机关主动将司法救助融入社会治理大局,对刑事被害人无法获得赔偿的,或者被害人家庭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因案增贫的,或者生活困难且诉求具有合理性的涉法涉诉案件当事人主动给予司法救助,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多元救助措施,保障困难当事人的基本生活,最大限度消除和减少社会对抗,化解社会矛盾。
“法律条文或许是冰冷的,但检察为民办实事是暖人心的。我们要在坚持依法办案的基础上,从群众角度出发,坚持以扎实的检察工作结合司法救助相关政策,用心用情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将检察温情传递给群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志强表示,全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创新救助模式等措施,逐步构建起全立体司法救助格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救助案件有更多的获得感。 全媒体记者 张洪中 通讯员 魏自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