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杜鹏)为进一步改善我市大气环境空气质量,根据《濮阳市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有关要求,12月15日,市公安局发布通告,对群众积极举报冒黑烟车辆和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重型柴油货车等高污染机动车实行奖励,鼓励全社会积极参与移动源污染治理。
通告显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对在限行区域(新东路以西,濮瑞路以东,S101帝舜大道以北,G342以南)内道路上行驶的高污染机动车实施有奖举报。举报对象为高污染机动车,主要指拖拉机、三马车等冒黑烟车辆,以及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重型柴油货车。
群众举报属实,同时满足下列全部条件的,视为符合奖励范围的举报,予以奖励:一是举报的高污染机动车必须是在限行区域道路上行驶的车辆;二是举报高污染机动车,须提供车辆类型、车牌号码、车牌颜色、行驶路段、行驶时间;三是同一辆高污染机动车多人举报的,按时间顺序为最先举报人。
通告规定,举报拖拉机、三马车等冒黑烟车辆违规上路行驶,经查证属实的,给予200元奖励;举报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重型柴油货车违规上路,经查证属实的,给予500元奖励。发现上述违规车辆,群众可拨打110举报,公安机关将根据群众举报指派警力进行查处。举报成功后,举报人可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205房间(中原路振兴路交叉口西北角)领取举报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