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综合

行政处罚罚款催缴公告

濮阳市牧兴养殖设备有限公司:

我局已于2021年5月18日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濮环罚字〔2021〕05002号、濮环罚字〔2021〕05003号),对你单位合计作出罚款肆拾壹万玖仟陆佰元的行政处罚。你单位于2021年5月19日收到上述决定书后,未履行罚款肆拾壹万玖仟陆佰元的决定,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单位送达《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濮环催字〔2021〕05002号和濮环催字〔2021〕05003号)。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局领取上述催告书,逾期即视为送达。请你单位在本公告送达后10日内缴纳罚款肆拾壹万玖仟陆佰元, 罚款缴至范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户(户名:范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户;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范县人民路支行;账号:100220847080010001)。逾期未缴清上述罚款,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机关联系人:李海涛

联系电话:0393-8799836

濮阳市生态环境局范县分局

2021年12月21日

2021-12-21 1 1 濮阳日报 c92042.html 1 行政处罚罚款催缴公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