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赵春晖)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大力改善出租房消防安全环境,近日,我市各级消防救援机构对辖区集体承租住房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检查。
此次检查对象为各类单位、个体工商户在居民小区、村(居)民自建房为员工租用的集体宿舍,检查2022年1月20日结束。
此次检查的内容包括:是否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进行登记备案;是否将消防安全纳入治安责任保证书内容,房屋出租人、承租人的消防安全责任是否明确和落实;是否制订消防安全制度,是否配备消防器材,是否存在堵塞消防安全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等问题;人均租住面积是否达到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是否存在经营、仓储、住宿“多合一”问题;是否存在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进行分隔问题;是否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是否存在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酒精炉、煤油炉等明火灶具,是否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是否私拉乱接电气线路,是否违规使用“热得快”、“小太阳”、电热毯等大功率电器,是否违规在室内为电动自行车或电瓶充电;承租人员是否接受过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是否了解消防安全基本常识、具备基本的逃生自救能力。
检查要求,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房屋出租人应当按照要求主动到省辖市或县(市)住房城乡建设(房产)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并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登记。12月20日前,各类单位、个体工商户对在居民小区、村(居)民自建房租用的员工集体宿舍开展自查自纠,整改消除各类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