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月8日,南乐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原告某置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南乐县人民政府、南乐县自然资源局解除行政协议一案。县政府正县级领导蒋景波出庭参加诉讼,两个单位工作人员20余人参加旁听。
庭审中,双方针对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举证、质证、辩论。通过庭审,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更加直观地了解了两个部门在行政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蒋景波在庭审后表示,行政负责人出庭,可以促进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的沟通交流及换位思考,使得双方更加理性看待争议,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是政府机关主动接受司法监督的体现,也展现了政府化解行政争议、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决心。
2021年以来,该院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姚沛涛 王向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