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在开放的社会环境中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监督管理、教育帮扶,实现社会平安稳定、人民安居乐业,是对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极大考验。近年来,市司法局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工作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中的治本预防作用,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机制,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实现了“五个第一”:全省第一家实施“队建制”执法模式,全省第一家成立县级社区矫正局,全省第一家试点社区矫正官制度,全省第一家开展“账本式”教育矫正项目,成功办理全省第一例社区矫正人员被裁定减刑案件。在2018年、2020年、2022年全省社区矫正工作经验交流会上,我市分别作了典型发言。我市社区矫正工作以司法行政力量为主导,社会力量有效配合,走出了一条具有濮阳特色的社区矫正之路。
健全机制 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高效推进
健全工作机制。成立市、县、乡三级社区矫正委员会,实行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履行社区矫正主管部门职责,定期召开社区矫正风险分析防控工作会议,加强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积极争取财政、教育、民政、人社等部门的支持,充分发挥各自领域的职能优势、专业优势、资源优势,上下联动、横向互动,形成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强大合力。2021年4月,联合市人民检察院出台《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经营管理办法(试行)》,依法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强化基础保障。一是加强经费和装备保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将社区矫正经费按照每名社区矫正对象核拨2000元标准足额列入政府预算。各县(区)先后投入10余万元,配齐防爆头盔、警用防爆叉、警用电动摩托车等防护及执法装备。二是加强工作场所保障。加强社区矫正中心、教育帮扶基地等场所建设,积极打造“智慧矫正”社区矫正中心,拓展丰富场所功能。濮阳县社区矫正中心、清丰县社区矫正中心、台前县社区矫正中心、范县社区矫正中心被省司法厅命名为“全省标准化社区矫正中心”,清丰县智慧矫正中心被命名为“河南省智慧矫正中心”。三是加强信息技术保障。以省政法跨部门办案平台为依托,积极推进“智慧矫正”信息化体系建设,实现了社区矫正相关部门业务工作网上流转、智能管理。四是实施素质强警工程。加强对社区矫正执法队伍的教育培训和实战化历练,积极开展“档案评查”“文书观摩”“知识测试”等岗位练兵活动,全力打造过硬社区矫正执法队伍。目前全市有40名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取得心理咨询师资格。
严格督导考核。市委、市政府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平安濮阳建设考核体系,量化目标、分解任务、强化考核,压实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社区矫正委员会的统筹协调和指导责任、司法行政机关的主管责任,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开展、规范运行。市司法局建立局领导分包推进工作机制,每名党委成员分包联系一个县区,分析研判风险隐患,指导完善防控措施,协调党委政府解决实际问题。建立网上督导工作机制,每日登录省社区矫正管理平台开展网上督导活动,发现问题直接点对点督导县区解决。建立社区矫正工作排名通报机制,实施精准督查、领导批示、公开通报、挂账整改、严肃追责等“五步督查工作法”,着力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水平。
探索创新 矫正官试点成效明显
健全执法机构。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关于设立社区矫正机构的要求,指导清丰县于2020年12月30日挂牌设立社区矫正局和社区矫正执行中心,成为全省第一个创建“一局一中心”模式的县,解决了执法主体资格问题,发挥了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2021年,南乐县、濮阳县、台前县先后挂牌成立县级社区矫正局,基本实现了县级社区矫正局全覆盖。
探索执法模式。在全省率先实施社区矫正乡镇层面分片区管理、队建制执法模式,将社区矫正工作职责与司法所适度分离,成立社区矫正片区化管理执法中队,实现了对乡镇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全覆盖。目前,全市已成立13个分片管理责任区,66名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从事乡镇层面的社区矫正管理和帮扶工作。
搭建试点载体。省司法厅确定我市为试点单位之一,在清丰县、台前县率先启动探索社区矫正官试点工作,着力在组织架构、制度机制上改革创新。完善《社区矫正官试点工作方案》《工作流程》《权责清单》等五项配套性制度,制订社区矫正官运作流程图,构建社区矫正官试点工作的制度体系。建立调查评估组、矫务室、法治室、责任区“一组两室若干责任区”组织架构,明确矫务长负责制,搭建起总矫务长、矫务长、矫务员等工作运行模式,为推进社区矫正官制度在全市铺开创造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目前,全市2个试点单位共50名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被任命为社区矫正官,承担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任务。同时,开展社区矫正廉政谈话教育,从严管理社区矫正官队伍。
监管帮教 在提升矫正效果上下功夫
强化日常监管。认真落实监管规定,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分类管理,对违反监管规定的依法进行惩戒。特别是在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采取提前预警、集中点验、重点监控、个别训诫等执法措施,确保社区矫正对象不脱管、不漏管、不失控。截至目前,全市对违规社区矫正对象累计警告400人次,收监执行60余人。同时,积极探索刑事执行一体化工作,先后组织市监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40名干警进驻县区,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加大教育震慑力度,增强执法的权威性。
筑牢风险防线。建立法律顾问定期值班制度,在社区矫正中心设立律师工作室或律师值班岗,为社区矫正对象就近获得专业法律服务提供便利。目前,清丰县、台前县、濮阳县、范县均指派律师进驻社区矫正中心,发挥着积极的风险防控作用。坚持问题导向,开展“拉网式”“地毯式”全面排查整治活动,针对性化解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2021年度排查整治活动中,全市共排查社区矫正对象1512人,排查出17处安全隐患,已全部化解。
提升矫正效果。充分发挥教育矫正攻心治本的作用,建立社区矫正心理咨询和社区服务基地,把每名社区矫正对象纳入矫正小组,开展法律灌输、道德感化、情感召唤、心理疏导、个别谈话等教育矫正活动,做到综合施矫、对症下药。实施建违法账本、列后果清单的“账本式”“清单式”“案例式”“提醒式”“引导式”5项主题特色教育,使教育成果有效转化为悔过自新、警醒敬畏的自觉行动。为每名社区矫正对象建立一本自身违法成本损失账本,帮助其认真分析因违法导致的人身自由、工作收入、父母子女亲情等8种成本损失,筛选出打架、酒驾、赌博、不服从社区矫正管理等4种多发、高发违法犯罪行为的成本损失清单,激发社区矫正对象弃恶从善、遵纪守法的内生动力,使其重新走好遵纪守法的人生路。开展进监所、受教育、促自新警示教育活动,有效提升了社区矫正对象积极改造的自觉性。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4万人,累计解矫1.2万人,未发生一起影响全市安全稳定的案事件。
(全媒体记者 张洪中 通讯员 李贵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