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亚娟)近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到,4月1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单笔贷款最高限额及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等开始执行新的政策,给职工购房带来更大方便。
根据《通知》,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了以下调整:调高单笔贷款最高限额,市城区单笔贷款最高限额由45万元调至50万元,各县城及建制镇由35万元调至40万元;第二套房与首套房贷款政策差别缩小,第二套房单笔贷款最高限额与首套房相同,新建商品房首付比例降至30%;针对同一购房行为,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使用的,可同时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的商业银行申请商业性住房贷款,组合贷款开始全面推行;对于我市本地户籍居民,在全国各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均可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享受与本市职工同等待遇,全面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