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向党员和公职人员 酒驾醉驾“出拳亮剑”

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这是规律也是铁律。然而,总有人漠视生命、无视纪法,不惜铤而走险,其中不乏党员和公职人员的身影。4月28日,濮阳市纪委通报第二批21起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为此类现象敲响警钟、标出红线,也表明了严惩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的鲜明态度。

酒驾醉驾,害人害己。醉驾早已入刑,党纪严于国法。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触犯了法律,必然触碰了党纪红线。事实证明,党员和公职人员的身份不是护身符,倘若酒驾醉驾,不仅不会被“照顾”,反而会付出沉重代价。

前车之鉴犹在眼前,缘何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违纪违法问题屡禁不止、禁而不绝?梳理近年来通报的典型案例发现,有的是侥幸心理影响,认为“就这么点路”,夜深人静、路段偏僻不会被发现,可以轻松避开执法检查;有的是认识存在偏差,以“仅此一次”等借口为自己开脱,放任危险后果发生;有的是特权思维作祟,“地方小、人情熟,不怕被抓”,即便被查也能轻松摆平……从“有什么”的侥幸,到“没什么”的懈怠,再到“怕什么”的放纵,其根源都是对党纪国法缺乏敬畏,思想的“总开关”没有拧紧,本应带头遵纪守法、坚决抵制酒驾醉驾行为的模范,在思想滑坡、认识松弛中沦为查处对象,惨痛教训发人深思。

因此,治理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容不得片刻放松。要压实责任、加强教育,起底线索、明察暗访,联动协作、重拳出击。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持续强化教育管理监督特别是“八小时外”的监督,抓在平常、严在经常、融入日常,引导党员和公职人员自觉增强纪法意识,严守纪法底线。(下转第二版)

2022-04-29 1 1 濮阳日报 c98359.html 1 向党员和公职人员 酒驾醉驾“出拳亮剑”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