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助推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近日,市司法局、市委营商环境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统一编制了《濮阳市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以下简称《免罚清单》)。388项轻微违法违规行为满足条件可免于处罚。
今年以来,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按照市委营商环境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建立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相继制订出台本部门的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并公布实施。为进一步扩大《免罚清单》的知晓率,提升依法规范的适用率,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统一编制了《免罚清单》,详细列明了具体处罚事项、设定依据、免罚情形,如“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等。
据悉,《免罚清单》是在准确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立法精神的基础上,结合不同执法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将适用免罚的具体情形以清单的形式予以规范细化的制度,彰显了为企业营造包容审慎监管环境的制度价值,让企业和群众既感受到“执法力度”,又感受到“执法温度”,让企业拥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濮阳市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公示网址:
濮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uyang.gov.cn/
濮阳市司法局门户网站http://sifa.puyang.gov.cn/
(郭淑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