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聚上下合力、补短板强弱项,全面打响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发生了历史性、全局性转变——
细心的市民会发现,头顶的蓝天白云常在,“好天”越来越多、雾霾越来越少,“濮阳蓝”经常成为濮阳人微信朋友圈晾晒的热点;城中河流碧水长流,黑臭水体得到有效遏制,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依托引黄入冀补淀工程和黄河、金堤河等打造的生态廊道生机盎然,成为“城市绿肺”……
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带来的是城市形象、吸引力和核心竞争力的不断提升,为濮阳实现全面转型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也为400万龙都人民提供了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的生活环境。
顶层谋划
高位推动生态环境治理
濮阳是一座石油化工城市,但随着油气资源衰减,2021年11月被列入全国第三批资源枯竭型城市。濮阳作为豫东北门户枢纽城市,毗邻山东、河北,又是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之一,也是黄河出豫入鲁最后一道关隘,在全省乃至整个华北平原的生态环境保护中,承担着艰巨任务。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科学统筹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紧盯目标、压实责任、细化措施,努力构建绿色优美的生态环境,助推濮阳在全国资源枯竭城市高质量发展中走在前列、勇立潮头——
不断创新完善污染防治攻坚机制,探索生态环境治理路径,初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现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局面。
成立由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的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高位统筹、以上率下,常态化调度污染防治工作。
及时调整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架构,建立完善污染防治攻坚“1+5”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密切协同配合,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坚持明晰职责,制订市直部门违法违规问题量化问责暂行办法、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办法等,坚持对县区、市直部门、乡镇和城区办事处四个层面开展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实施流动“红黑旗”制度,严格兑现奖惩,层层传导压力,倒逼责任落实。
坚持集中攻坚,制订污染防治攻坚战系列方案、三年行动计划等,系统推进三大保卫战。相继颁布实施马颊河保护条例、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散煤污染防治条例等,持续强化污染防治攻坚法治保障。
紧盯实效
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新跨越
高位统筹推动、措施有力有效,为我市生态环境建设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奠定了扎实基础。自去年以来,我市紧盯实效、狠抓落实,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圆满成功,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新跨越——
秋冬防画上圆满句号。自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下转第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