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喝酒开拖拉机也是犯法的,俺认识到错误了,今后俺一定做守法公民,做一名酒后禁驾宣传员!”近日,在台前县人民检察院举办的一场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上,犯罪嫌疑人郑某某真诚悔过地说。
听证会上,检察官向参会人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鉴于郑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刚达到醉酒标准,且系初犯、偶犯,并自愿认罪认罚,根据“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建议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参会听证员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各自发表了意见,进行了充分评议,并形成了听证评议意见。参会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对危险驾驶犯罪嫌疑人郑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此次听证会,该院采用公开听证的方式,既增强了司法公开的监督实效,确保案件得到公开公正处理,又扩展了法治教育面,增强了群众法律意识,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刘欣 田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