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张洪中 通讯员 刘经洲) 8月10日,范县人民调解中心医调委成功调解范县某医院与山东陈某因新生儿臂丛神经损伤引起的医患纠纷。至此,这起受县信访局委托的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上访5年的医患纠纷在1个月内成功调解。
2016年5月21日,山东省莘县古云镇孕妇陈某到范县某医院待产观察,次日在实施自然分娩中,因胎儿巨大,助产后新生儿窒息,致使新生儿臂丛神经损伤,先后到郑州、北京、青岛、济南等多地医院治疗,共花费108375.49元。
其间,陈某多次要求院方承担责任,协商无果后,陈某到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双方同意,委托了司法鉴定,出具了医疗过错参与度应为部分因果关系,建议赔偿40%~60%的鉴定结论。法院综合分析作出判决后,陈某不服,向市中级人民法院和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最终裁定维持原判。陈某几次上访表达诉求,要求医院赔偿医疗费、鉴定费、交通费、残疾费、精神损失费、后续治疗费共计105万元。院方不予接受,并计算出最高赔偿34万元。陈某表示若不答应诉求要继续上访。
范县信访局委托县人民调解中心医调委牵头组成联合调解组进行调解。为将医患双方引导到依法调解的途径上,县司法局为患方、院方各聘请了一名律师,并争取到院方作出按60%承担责任,按患方自评三级伤残计算的让步。纠纷双方律师直接面对面,依据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依照相关条文,与医患双方共同计算出赔偿范围,最终计算出总的赔偿数额。在多方的耐心细致沟通协商下,双方最终接受了调解结果,并达成调解协议。此案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