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综合

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

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应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一)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全面辨识重大危险源,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其得到执行。

(二)安全监测监控体系。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根据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生产、使用工艺(方式)或者相关设备、设施等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体系,完善控制措施。通过定量风险评价确定的重大危险源的个人和社会风险值,不得超过规定的个人和社会可容许风险限值标准。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系统应符合AQ3035的技术规定,含有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应将监控中心(室)视频监控资料、数据监控系统状态数据和监控数据与有关监管部门监管系统联网。

(三)安全设施检测检验、维护保养。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检测检验,并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保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有效可靠运行。维护、保养、检测工作应当做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四)隐患排查。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明确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责任人或责任机构,并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难以立即排除的,应当及时制订治理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

(五)培训教育。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使其了解重大危险源的危险特性,熟悉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措施。

(六)安全标志及周边告知。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在重大危险源所在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写明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办法。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的事故后果、应急措施等信息,以适当方式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区域及人员。

(七)应急体系。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依法制订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并保障其完好和方便使用;应当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订所在地区涉及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八)应急演练。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订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并按要求进行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对重大危险源专项应急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对重大危险源现场处置方案,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并及时修订完善。

(九)登记建档。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辨识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及时、逐项进行登记建档。

(十)备案。危险化学品单位在完成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或安全评价报告后15日内,应当填写重大危险源备案申请表,连同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档案材料,报送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危险化学品单位新建、改建和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应当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完成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安全评估和分级、登记建档工作,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王瑞娟 辑

2022-09-01 1 1 濮阳日报 c104068.html 1 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