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是国务院发布的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之一,是安全生产领域的总体应急预案,由国务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目的是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安全生产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是按照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要求,针对安全生产领域某一类型事故编制的预案,即对应突发公共事件部门的应急预案。目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的安全生产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有海洋石油天然气作业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陆上石油天然气储运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冶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国务院其他部门负责相关的安全生产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包括国防科技工业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特种设备特大事故应急预案、铁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应急预案等。王瑞娟 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