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一版)近年来,清丰县全面落实《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抓实善治乡村建设、平安乡村建设、廉洁乡村建设,推动乡村治理末梢延伸下沉,形成多层次、立体式的乡村治理体系,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建设善治乡村。深入实施党组织“堡垒”工程和“头雁”工程,开展星级支部创建活动,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打造农民自己“说事、议事、主事”平台,深化全科网格化管理服务实效,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打造乡村治理体系试点村,不断提升乡村社会治理精细化、精准化水平。
建设平安乡村。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娟子工作室”作用,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的打击力度,推进农村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完善“一村(格)一警”长效机制,切实抓好“三零”创建,加快完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有效维护农村社会安定和谐。
建设廉洁乡村。加强廉洁乡村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建设,全面落实“清廉濮阳”建设各项安排部署,巩固廉洁乡村规范化建设和“四大提升行动”成果,改造提升全县廉洁乡村示范点34个;紧扣“三个聚焦”,开展十四届县委村居巡察,目前已完成首轮巡察村居85个,反馈问题428个,整改完成383个,持续整改4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