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年来,市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推进依法审计,审计执法行为不断规范,审计业务质量稳步提升,审计法治建设成绩斐然。该局连续多年被评为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优秀等次或法治政府建设先进集体,先后被评为“河南省第一批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首批河南省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2016—2020年全省普法工作先进单位”,2022年7月被省政府评为“第三批河南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提高政治站位。自市委审计委员会成立以来,先后召开12次会议,研究讨论审计相关工作。局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把法治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同党的建设、审计业务建设一起研究、一起部署。始终将审计法治工作放在审计工作大局中谋划,大力推进法治审计机关建设,有效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审计法治工作机构加强与审计业务部门的沟通联系,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做到审计监督实施到哪里、审计法治就保障到哪里。
完善审计制度体系。为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该局先后出台《关于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审计监督的实施意见》《关于市级大型活动专项资金审计监督办法》等文件,编制《濮阳市审计局制度汇编(2021版)》,使依法推进审计工作更加有据可依。为促进审计项目质量提升,研究制定《濮阳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业务质量管理的意见》《濮阳市审计局关于提高审计项目执行效率的意见》等文件,进一步优化审计业务流程、规范审计工作程序,不断提高审计质量和工作效率。
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同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审计法结合起来,务求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做到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围绕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和新修订审计法等重点内容,精心打造法治宣传长廊、法治宣传屋等,营造了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广泛宣传与审计相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使社会各界支持配合审计工作,努力打造良好的审计执法环境。
强化全面依法决策。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出台《濮阳市审计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办法(试行)》,规范行政决策行为,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坚持党组议事决策机制,对所有审计项目,围绕审计查出的问题事实是否清楚、定性是否准确、评价是否得当、处理处罚是否适当等进行集体研究审定,确保审计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制定实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印发《濮阳市审计局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等文件,聘请律师担任年度法律顾问,促进审计决策合法化。认真落实审计项目全过程记录制度,做到每一项决策都有据可查。修订档案管理制度,实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全部立卷归档。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促其加强法治学习,提高法治观念、法治素养,带头尊法学法用法,不断提高审计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审计执法监督检查和执法人员管理。通过开展“审计论坛”、举办专家讲堂、组织专题培训等方式,不断强化审计法律法规和相关行政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确保审计执法人员依法行使审计监督职权,恪守权力边界,做到审计程序合法、审计方式遵法、审计标准依法。坚持重视法治素养的用人导向,持续加强法治工作队伍业务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执法人员法治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王庆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