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濮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徐哲同志辞去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

(2022年12月29日濮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濮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徐哲同志辞去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并报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2022-12-30 (2022年12月29日濮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1 1 濮阳日报 c110061.html 1 濮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徐哲同志辞去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