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29日濮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濮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徐哲同志辞去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并报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