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律师,今年我准备了三项提案,希望能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的法律行为出一份力。”1月4日,接受记者采访时,市政协委员田华钢如是说。
在其中一项提案中,田华钢建议由法院建立和制订对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人的监督考核制度和办法,由委托鉴定的承办法官等在每次委托鉴定中予以监督和评价,并由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信息共享,进一步规范和整治我市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人行为。
“随着时代进步,诉讼费的支付方式越来越方便,但是以往较为复杂的退费程序已经不能适应当前形势的发展。”田华钢说,他建议对退费程序进行改革,不再由当事人申请退费,改由承办法官直接办理退费,实现当事人退费“零跑腿”,将胜诉退费流程进一步标准化、制度化和程序化。
对于检察机关对法院立案活动的监督问题,田华钢也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议。他建议畅通检察机关线上与线下接收监督意见的通道,在辖区法院设置监督宣传板,帮助当事人了解监督工作内容,引导当事人在通过法院途径无法解决矛盾时向检察机关寻求救济。此外,他还针对法院违反法定程序或疏于审查致使立案行为违法、年底控制立案数量等行为提出了意见建议。
本报记者 王亚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