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庆红 通讯员 韩衍想) 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是宪法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监督职权。“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大力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整体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近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卢玉军说。
市人大常委会对备案审查工作高度重视,坚持守正创新、敢为人先,对全国人大和省人大统一部署的各类“规定”动作,坚持“快人一步出精品”;同时结合濮阳实际,创新开展“自选”活动,做到“人无我有出亮点”,着力打造备案审查工作创新发展的濮阳样板。
我市按照省人大关于加强立法与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建设的部署要求,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市人大、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和五县一区、80余个乡镇平台建设全覆盖。今年3月份,又对全市现行有效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集中开展核校工作,共录入文件481件,退回失效、废止或非规范性文件95件,在全省率先摸清全市规范性文件“家底”。
同时,我市还在全省率先依法开展疫情防控规范性文件专项审查,在全省率先出台备案审查专家委员会工作办法,在全省乃至全国率先对备案审查听证制度作出有益探索,针对个别规范性文件与上位法规定不一致,组织召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听证会,以民主互动的方法反馈审查意见,以公开透明的方式维护公平正义。
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累计接受备案各类规范性文件203件,发现问题并纠正规范性文件6件。我市2个备案审查案例被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交流简报收录,也是全省唯一的地市。2021年、2022年,省人大法制工作简报连续两年专刊推介濮阳备案审查工作经验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