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教育专刊

关于治理校外违规培训行为的公告

2023年是实现中央确定的“双减”三年目标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双减”政策,巩固深化我市校外培训治理成果,市“双减”工作相关单位将密切合作,持续加强学科类培训隐形变异治理,强化艺术等非学科类培训监管,营造全社会关心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现将有效治理校外教育培训工作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一是严禁未取得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的培训机构面向中小学生开展校外教育培训(包括面向3至6周岁儿童)。

二是严禁以非学科类名义在居民楼、宾馆、酒店、咖啡厅等场所开展“一对一”“一对多”“众筹私教”“家政服务”“教育咨询”“托管”等隐形变异培训。

三是严禁未经审核,通过即时通讯、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

四是严禁违反校外教育培训时间规定,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

五是严禁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含教研员)、在境外的外籍人员、不具备资质人员和有违法犯罪记录人员开展校外培训。

六是严禁一次性收取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不得违反政府指导价收费和虚构原价、虚假折扣等进行价格欺诈。

七是严禁在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刊登、播发校外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对外违规发布招生简章、广告和虚假宣传,夸大培训效果,引诱误导学生及家长。

八是严禁在未落实有关住建、消防、食品、安防等安全规定情况下开展校外教育培训。

九是校外培训机构各行业主管部门对违反管理规定的校外培训机构,要依据相关规定,实施约谈、风险警示、停业整顿、吊销证照等。

十是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按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求,须及时办理审批登记手续,市“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第一时间向家长公布“有证有照”机构名单。

十一是校外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和无证无照、非法开展校外培训的举办者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相应的治安管理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校外教育培训的监督和投诉举报。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举报电话和邮箱为:华龙区(0393-4499645 hlqxwpx@163.com)、开发区(0393-6685689 kfqjyjmbjyg@126.com)、濮阳县(0393-3255940 pyxjyjgnjyg@163.com)、清丰县(0393-8698028 qfxxwpxjg@163.com)南乐县(0393-6231850 nlxjyjmgb@163.com)、台前县(0393-2211713tq2211713@126.com)、范 县(15936734444 123120989@qq.com)、工业园区(0393-8222526 shsyfwzx@126.com)、示范区(18539397719 pysfqsybjy@163.com)。

濮阳市“双减”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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