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明确,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与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共同牵头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这是新形势下落实检察机关与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要求的创新举措,有利于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检警协作配合,不断提升刑事案件的办理质效。为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高质量发展,濮阳县人民检察院转变监督模式,强化协作配合,以“四个转变”促进“四个发展”,多措并举、同向发力,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持续完善,刑事案件办案质效不断提升。
转变监督协作理念,推动内涵式发展。濮阳县人民检察院切实转变监督协作配合理念,既重视法律监督,又强调协作配合,牢固树立监督不是比你高我低、你输我赢的“零和博弈”,而是通过监督协作配合,共同维护公平正义。一是树立善意监督理念。将简单冰冷的纠错式监督变为有温度的善意监督。通过与公安机关召开工作推进会、交心会、联席会等多种形式,使公安人员主动接受监督。2021年以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共向办案部门提供监督立案线索29件、监督撤案线索36件,占“两项监督”线索的70%。二是构建“大控方”格局。随着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检警双方成为查办、指控犯罪的“大控方”,办公室重点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案件、退回补充侦查案件、法院拟判无罪案件入手,全程引导公安机关收集和固定证据,最大限度保证案件质量。2021年以来,濮阳县人民检察院纠正漏捕漏诉78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09件。三是加强派驻力量。为充分发挥办公室作用,濮阳县人民检察院不断加强派驻人员力量,人员派驻模式从联络员模式发展为周二、周五固定值守模式,又转变为目前确立的专门团队管理模式,组建了由精通刑检业务的检委会委员担任组长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团队,为更好地开展侦查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想办法、解难题、找出路,得到了公安机关好评。
转变提前介入方式,推动嵌入式发展。濮阳县人民检察院一直着力完善对重大复杂案件行之有效的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方法,推动检警监督协作配合工作快速发展。一是实质性介入侦查。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办公室第一时间介入侦查,从侦查方向、案件定性、法律适用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夯实案件质量基础。今年以来,办公室共提出侦查意见80余条。二是完善证据体系,提高办案效率。发挥介入侦查“前沿哨兵”作用,要求侦查人员及时排除非法证据,补正完善瑕疵证据,防止出现证据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湮灭的情况,将证据问题解决在前端。检察机关介入侦查的70件案件,平均审查批准逮捕时间仅3天,极大提高了办案效率。三是重点聚焦监督线索。介入侦查过程中,检察人员将立案监督作为工作重点,在发现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或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时,及时与公安机关沟通,共同做好立案、撤案工作,提升了办案效果。
转变工作法机制,推动融入式发展。濮阳县人民检察院改变以往简单的监督协作工作方式,实现监督协作渠道由单向交流转变为双向互通,协作范围由个案向类案延伸,协作行为由随意向规范转变,提升了监督协作实际效果。一是以双向共享办案系统为依托增进互信。为解决登录公安机关警综系统难题,濮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积极与县公安局局长进行协商,达成共识,明确办公室检察人员可以用公安机关法制室主任的办案权限直接登录警综系统,办公室公安人员可以用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的办案权限登录检察业务系统。二是以分析疑难个案为抓手提高案件整体质量。为更好地发挥在疑难复杂案件会商中的作用,办公室建立了“案件过滤”制度,即案件先经公安机关法制室审核后再提交办公室会商,对提请会商的疑难复杂案件,检察机关选派科室主任、业务骨干参加,重点在证据收集、罪名认定、罪与非罪等方面提出明确意见,并安排检察官随案跟踪,共同提高疑难案件办理质效。三是以解决类案问题为目标实现共赢。办公室针对当前办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认定标准不统一的问题,研究出台认定标准。针对侦查活动违法类型、分布特点、需要采取的整改措施进行客观分析,编写2022年常见侦查活动违法情况报告,公安机关给予高度评价,并组织全体办案人员认真学习。四是以完善运行机制为保障确保规范有序。检警双方会签《检警协作办公室工作细则》等文件,为规范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转变人才培养模式,推动交互式发展。为有效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发展,濮阳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将人才培养作为基础性工程抓牢抓实。一是做好同室互学。办公室检察、侦查人员充分利用“面对面”办公的优势,相互学习侦查讯问、案件突破、证据固定等技能,相互取长补短,共同提升办案能力。二是做优同堂培训。针对近期出现较多的类案,组织检警同堂培训,互相参与对方上级部门组织的业务学习和专家授课,共同提升执法理念,凝聚司法共识。如举办的危险驾驶案件办理小课堂讲座,邀请资深检察官讲解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实现了“小课堂”解决“大问题”的办案效果。三是做强同台切磋。检警双方充分利用全县公诉人大赛、公安干警练兵比武等机会,相互邀请参与观摩学习,并上台点评交流,以实实在在的学习成效提升干警办案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