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任命我为市城市管理局局长,是组织和人民的信任,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担当作为,全力推进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在此,我郑重承诺:
一是坚定立场,忠诚履职尽责。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围绕全市发展大局,扎实开展工作,确保上级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见效。
二是依法行政,自觉接受监督。强化法治理念,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城市管理工作各领域全过程。自觉接受市人大的监督,严格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认真办好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和代表的视察调研。
三是真抓实干,推动事业发展。坚持锤炼“绣花功夫”,积极探索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市政设施、公用事业发展的新机制、新方法,提高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智慧化水平;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根治“内涝”“看海”城市病,解决好群众最关心的水、气、暖、绿化、环卫等问题,打好城市创建、防汛排涝、环境污染防治等攻坚战,多办实事好事,提升人民城市生活品质。
四是严于律己,守牢廉洁底线。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坚决抵制“四风”,从严约束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优化工作作风,抓好班子、带好队伍。
以上承诺,恳请社会各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