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濮阳县人民法院借助道交一体化平台,成功化解一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
2月24日,王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沿106国道由南向北行驶至鲁河镇桃园桥南,将步行横过道路的李某撞倒在地,造成车辆损坏及李某受伤的交通事故。该事故经县交警大队调查认定,王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李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李某在治疗未终结的情况下,以家庭困难无力支付医药费为由,将王某和保险公司诉至该院,要求被告承担各项损失128347元。
案件进入调解程序后,道交一体化平台调解员得知李某为交付医疗费用已从银行贷款5万元,现无力承担医疗费用的实际情况,就把原告、被告三方当事人召集到一起,从法理与情理的角度出发进行耐心调解,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保险公司先期解决部分医疗费,解了原告的燃眉之急。
(赵丽娜 陈坤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