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法治周刊

濮阳县人民检察院

选送的案例获评省“十佳典型案例”

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 张洪中 通讯员许学伟) 近日,记者从濮阳县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报送的案例《探索“四个导向”、“四个一起”系统工作法 党建引领公益诉讼检察守护黄河安澜》被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十佳典型案例”。

坚持政治导向,党建和公益诉讼业务一起谋划。该院牢固树立“公益协同保护母亲河”工作思想,紧紧围绕黄河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坚持党建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同学习、共谋划。强化党员双重责任,激励党员干警能动履职、主动作为。

坚持目标导向,党建和公益诉讼业务一起部署。该院将党建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同步部署,确立了争创先进党支部和全省公益诉讼优秀办案团队目标,立足服务社会大局、着眼保护公共利益,让党员干警当先锋,由党支部作后盾,全力打造黄河生态保护党建和公益诉讼检察双品牌。积极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及“千里黄河大巡查”“党员巡河护绿”等一系列活动,用法治的力量保护黄河生态健康。

坚持过程导向,党建和公益诉讼业务一起落实。该院通过开展“党的生日话职责”“重温入党誓词”等主题党日活动,强化党员干警检察公益担当。该院联合河务、水利等部门开展党员巡河护绿活动,巡查总里程3000余公里。累计办理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4件,督促清理非法船只22条,其中包括价值200余万元的豫鲁湾号餐饮船;督促拆除非法养殖场8个、砖窑场6个、生态园2个,清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9000余立方米,督促县水利部门对黄河一级支流天然文岩渠濮阳县段进行系统治理,拆除房屋19间,移除树木1.6万棵,清理鱼塘16处,确保了河流行洪安全。在天然文岩渠建立党员先锋示范点,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巡河护绿常态化机制,切实保护天然文岩渠良好的生态环境。

坚持效果导向,党建和公益诉讼业务一起检查。该院在党建工作和公益诉讼业务“双轮驱动”下,通过培养优秀公益诉讼人才、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实现为民服务和自我提升双向促进。认真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活动,持续关注整改效果,确保黄河生态得到有效保护。

2023-07-12 濮阳县人民检察院 1 1 濮阳日报 c121387.html 1 选送的案例获评省“十佳典型案例”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