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感谢法院调解员,谢谢你们帮我快速拿到了赔偿款。”近日,范县人民法院速裁庭快速化解了一起交通事故纠纷,为当事人节约了诉讼成本。
据悉,被告孙某驾驶的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沿范县迎宾大道由南向北行驶至黄河路与迎宾大道交叉口时,追尾撞到前方原告姜某驾驶的小型客车,造成姜某受伤和车辆受损。经交警部门认定,孙某负全部责任,姜某无责任。孙某的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有交强险,无商业三者险,双方因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姜某遂向该院提起诉讼。
该院研判认为,该起纠纷争议标的数额较小,有调解的可能,经双方同意转至诉前调解。速裁庭调解员在充分了解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对双方当事人的分歧点进行分析,寻找调解的平衡点。双方对案件事实争议不大,但对于赔偿金额有争议,经过调解员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最终双方均作出让步,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孙某当场履行完毕,案件在诉前得到了化解。
(史照宇 董广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