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岳彩寒) 8月9日,记者自河南省司法厅官网获悉,河南省司法厅拟推荐17个单位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50名同志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我市南乐县谷金楼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清丰县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蔡娟、台前县夹河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师清龙进入拟推荐名单。
据了解,谷金楼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不断健全人民调解网络,夯实人民调解基础;成立“先女”品牌工作室,调解足迹遍布全镇。在该工作室的示范带动下,全镇所有行政村成立了说事评理队伍;创新开展“小马扎”工作法,将调解从调解室向现场延伸,把调解室“搬”到田间地头。5年来,谷金楼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处各类纠纷369件,调解成功率98%以上,协议履行率达100%,防止“民转刑”案件6件,有效维护了辖区社会稳定。
蔡娟是“枫桥经验”的传承者。她从浙江省枫桥镇调任清丰县后,启动“娟子式”调解员培养计划,复制出7个“娟子式”调解工作室,全县调解员素质得到大幅提升,人民调解“清丰模式”叫响全国。其撰写的《枫桥经验之人民调解案例故事》《枫桥经验之人民调解“清丰模式”》等书籍面向全国出版发行,引起热烈反响。中央电视台、《法治日报》、人民网、“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等媒体先后予以报道。她先后被表彰为“河南省优秀共产党员”“河南省优秀人民调解员”。
师清龙2015年被聘为台前县夹河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人民调解员。他八年如一日在基层调解战线上默默耕耘,发挥着一名共产党员的正能量。他直接参与调解的家庭、邻里、婚姻等各类矛盾纠纷达200余起,经他调解的案件成功率在98%以上,预防“民转刑”案件65起,被村民亲切地称为“和事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