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除了爸爸妈妈,如果有人要看或触摸你身体的这些位置,一定要学会拒绝哦!”近日,濮阳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干警走进辖区小学,给孩子们上了一堂形象生动的法治启蒙教育课。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民族的希望。近年来,该院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探索建立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检察工作机制,以“六个加强”为祖国的花朵茁壮成长撑起一片爱的天空。
加强司法保护。该院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截至目前,该院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32人,起诉32人。同时,注重涉案未成年人的帮教挽救,落实法定代理人、合适的成年人到场60人次,安排亲情会见29人次,开展亲职教育96人次、心理辅导104人次,封存犯罪记录25人。
加强政府保护。该院与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团县委、县妇女联合会等部门会签《关于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与社会救助联动工作的实施意见》。与县巾帼阳光心理驿站共建关爱中心,积极开展心理救助等工作,最大限度关爱和保护未成年被害人。
加强社会保护。针对旅馆、宾馆、酒店等场所违规接待未成年人问题,该院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对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开展法治宣传培训300余人次。充分利用县特殊教育学校、县职业技术教育学校、城关镇敬老院等3个帮扶教育基地,帮助涉罪未成年人重新融入社会。
加强网络保护。该院持续开展容留未成年人专项检查,联合县公安局、县文广新局等相关职能部门,通过查看登记记录、核实上网人员身份信息等方式,引导经营者树立正确的经营观。截至目前,该院共检查网吧35家,现场整改问题13条。
加强学校保护。该院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28场,用好“未”爱守护APP,促进“互联网+检察”深度融合。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开展预防校园性侵、预防校园欺凌等专项监督,向学校、教育部门发出检察建议3 份,推动学校建章立制。
加强家庭保护。该院坚持每案必调查家庭监护及教育情况,采取实地走访、委托调查、电话沟通等多种方式,结合家庭情况和每个孩子的不同性格特点,制订不同的帮教措施。同时,对涉案未成年人家长制发“监护督促令”,督促家长增强责任意识。(麻鑫鑫 马丽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