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市财政局、市审计局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对追加预算项目实行“凡追必审”,推动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决策部署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要求落实到位。
通知指出,对于在财政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因重大政策决策调整、应急救灾和难以预见的特殊原因等追加的预算支出从严控制、强化监管,实行“凡追必审”“凡追必评”。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真正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通知要求,审计机关成立“凡追必审”审计工作组,将追加预算纳入年度预算执行审计范围,每半年开展一次“凡追必审”专项审计,出具综合审计报告,并按程序报市政府和市委审计委员会。财政部门负责提供追加预算清单、绩效目标等相关资料,并将审计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编制和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通知明确,根据工作需要,审计结果向纪检监察等部门进行通报。对预算追加资金存在严重低效无效或者挤占挪用等财政违法行为的,依照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并在下一年度预算中扣减运转类资金。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雷永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