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你们一直帮助我们,终于拿到工资了。”8月26日,拿到工资的濮阳县郎中乡郎某难掩喜悦之情,将一面写着“大公无私 一心为民”字样的锦旗送到濮阳县社会矛盾调处中心,连连表达感谢,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2021年以来,濮阳县司法局共受理宅基、婚恋、财产等纠纷1.8万余件,调解成功率在98%以上,以实际行动践行了司法为民理念。该县各级调解组织共收到锦旗102面,这既反映了濮阳县司法局将矛盾调解工作做到了群众心坎上,更是人民群众对矛盾调解工作的认可和肯定。
近年来,濮阳县司法局探索创新矛盾纠纷调处“321”工作机制,即坚持以“三诊”工作法为抓手,用好县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和行政争议化解委员会两个平台载体,以筑牢基层第一道防线为目标,全力做好释民惑、解民忧、惠民生的工作,获得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坐诊”“巡诊”“出诊”
主动服务解民忧
对于县里交办的324名郑州富士康预招工人员补贴纠纷案、郎某与郑州某公司合同纠纷案、李某家属与某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倪某与某学校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习城乡刘某十四年停尸纠纷等一系列重大疑难案件,濮阳县司法局成立了以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副局长黄普生为主的调解团队,开展“坐诊”,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攻坚克难的关键作用,积极想办法、找路径,尽量避免矛盾纠纷激化,调出和谐、赢得认可。
科级干部定期深入分包联系的司法所开展“巡诊”,对于各司法所不能及时化解的疑难复杂案件,及时上报县社会矛盾调处中心集中研判,并带队深入一线带案“出诊”。如,针对徐镇镇任某因打架纠纷不服派出所处理决定引起的赴市信访问题,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晓辉带领调解员、律师主动到任某家中,反复沟通,引导其说出真实诉求,对其合理要求及时协调镇政府受理,对涉及民事赔偿问题引导其走法律程序,以实际行动赢得了信访人的感激。
用好两大平台
多元化解聚合力
建好用好县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和府院联动联席会议办公室(同时承担行政争议化解委员会办公室职责)两大平台,做到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协调联动。突出县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化解疑难复杂矛盾纠纷“专科医院”的优势,聘请县人民法院、县房地产服务中心等职能部门退休科级干部为调解员,实行矛盾纠纷统一受理、综合研判、归口办理、联合化解工作模式,打造了集统筹、管理、指导、服务于一体的人民调解综合阵地。
近两年,濮阳县社会矛盾调处中心直接参与化解疑难复杂案件60余件,为全县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去年11月份,该县行政争议化解委员会实体化运作以来,市、县两级法院共向化解办转交案件50件,已成功调解12件,正在调解37件,有效降低了行政败诉率。如,针对邻县某群众诉濮阳县某单位行政确认违法案件,县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刘洪坤牵头,协调邻县有关部门帮助,三次登门走访当事人,开诚布公、坦诚相待,赢得了该群众的理解和认可,在合法合情合理的前提下,双方共同商定了补偿标准、签订了补偿协议,一起跨度长达9年的行政争议案件得以化解。
筑牢第一道防线
贴近群众护稳定
切实发挥基层司法所矛盾纠纷化解“常备军”作用,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濮阳县坚持每季度召开乡镇人民调解员暨法律明白人专题培训会,组织22个司法所43名专职调解员,协同1014个村(社区)3000余名兼职调解员,走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主动察民情、听民意、解民忧。对可能引发矛盾纠纷的隐患提前介入,找准症结、因案施策、对症下药,统筹运用乡情化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等方式,注重“情”“理”“法”并施兼用,切实推动矛盾纠纷排查一起、化解一起。特别是对辖区内精神障碍、社区矫正等重点人员做到定期走访,全面收集各类苗头性、趋向性、行动性信息,切实将各类矛盾风险隐患化解在基层,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人员不上行,服务不缺位”的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濮阳县开花结果。如,2022年国庆期间,庆祖镇司法所经过长达四个小时的反复沟通、明法析理,成功调解一起涉及30余名群众与劳务公司纠纷,最终劳务公司为群众出具欠条,并约定还款日期,一场牵涉30余万元资金的群体性矛盾得到妥善化解。
“濮阳县司法局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坚持从细微处着手,勇于实践,着力提升为民服务水平,用心用情用力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濮阳县司法局局长王晓辉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