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在互联网上发布信息,承诺替人追债、讨债,实为骗人钱财。近日,该男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2022年3月,家住安徽省六安市的谢某为牟利,在互联网上发布帮人追债、讨债的信息。南乐县一男子邱某与妻子在2019年离婚后达成协议,约定儿子由邱某抚养,而其妻子几年来一直未将孩子交给邱某抚养。于是邱某通过电话与谢某取得联系,谢某称可以帮邱某将孩子要回。
2022年3月7日,谢某从六安市租车到南乐县,收取了邱某1.5万元好处费后,在邱某的带领下到邱某前妻家中和儿子就读的幼儿园,均未找到邱某儿子。当晚,谢某借口离开南乐县,返回老家躲了起来。邱某联系不到谢某,遂报案。2022年10月19日,谢某在六安市某派出所投案。到案后,谢某退赔邱某损失1.5万元,取得了邱某谅解。
谢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谢某2016年曾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五个月,有诈骗前科,酌情从重处罚;谢某自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谢某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依法可从宽处罚。法官综合考量作出判决:谢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闫伟东
检察官提醒
有矛盾纠纷要找政府相关部门帮助解决,不能在互联网上随便找所谓的讨债公司解决,互联网上的信息是真是假,普通人很难辨别,邱某上当受骗的教训大家一定要吸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