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一版)2018年以来,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河湖“清四乱”、黄河“清四乱”歼灭战等专项行动,综合运用卫星遥感、空中监测、地面监控、河长巡河以及上级交办、舆情反映、群众举报等方式进行全面排查认定和清理整治,集中解决严重阻水、污染河道、影响生态环境等突出问题,建立河流“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机制。
伴随着机器轰鸣声,一座座违建被拆除,一道道非法围堤被扒掉,一片片阻碍行洪的高秆作物被清理,全市共清理河流“四乱”问题411余处,其中黄河滩区26座砖瓦窑厂全部清除,困扰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一些重大顽疾得到彻底整治,河湖生态环境大幅改善,全市8个国(省)控水质断面稳定达标。
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管护质效不断增强
在全面推行河长制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我市进一步加强巡河、督导、联动、考核常态化规范化管理,探索建立河长制“三单两函一令一报告”(“三单”指河长巡河履职提醒单、问题交办单及催办单,“两函”指交办函和催办函,“一令”指河长令,“一报告”指问题整改报告)工作法,实现交办问题、跟踪督导,反馈意见、闭环管理,确保问题整改落实。
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河长+警长”机制,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监察监督有机衔接,年办理案件70余起,严厉打击了涉河违法行为。推行“河长+网格长”等工作机制,全市共设立网格长64名、网格员128名,实行市包县、县包乡工作机制,构筑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河湖管理保护监管网格。
建立“河长+护河员”“河长+民间河长”机制,聘用护河员、民间河长3500余名。护河员、民间河长每天坚持到河道巡查几圈,捡拾垃圾,劝导不文明行为,开展河流日常管理维护,进一步提升了河湖管理水平。
推进建立跨地区河湖长制工作联动机制,与安阳市、鹤壁市签订河湖长制工作协助机制协议,与山东省聊城市签订边界河湖管理保护联系合作协议,以充分发挥河长制平台作用,推动各方不断提升河湖管护水平。
统筹整治城乡河湖 幸福指数节节升高
以河湖长制为抓手,四级河长齐抓共管、上下联动,从建机立制到重拳治乱,河长制的管护范围由主要河流向农村河湖、小微水体延伸,实现了全水域覆盖、大小河湖同步治理,全市河湖管理工作也已进入到全面强化、标本兼治、打造幸福河湖的3.0版本的新阶段。
借助河长制平台,我市将坑塘管理纳入河湖长制管理体系,对每个坑塘都设立坑塘长,形成了市、县、乡、村四级“河长+坑塘长”的坑塘管护模式。通过水系连通工程、美丽乡村建设、文化广场建设等工程项目共同推进坑塘治理工程,2021年以来共整合资金1.28亿元,建设美丽坑塘124处,实现了整治一个坑塘、完善一批基础设施、打造一个美丽乡村的目标。目前,全市248名坑塘长已全部上岗履职,开展日常巡查管护和宣传,让每个坑塘都有了“管家”。
2022年,我市发布第6号总河长令,按照“持久水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科学水管理”的标准,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每年建设一批市级幸福河,统筹推进河湖保护治理,努力建设造福濮阳人民的幸福河湖。截至目前,全市共有8个河段开展幸福河湖建设。
未到岸边,已闻鸟语;行至湖畔,更见鱼游。如今,碧水清波潋滟、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景象已经成了龙都大地随处可见的风景,广大群众对水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大幅提升。
回首过往,河流“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取得重大胜利,河湖水域岸线管理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信息化水平稳步提升,河湖面貌明显改善,全市河道逐步实现了“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目标,我市河长制工作交出了一份完美的答卷。展望未来,我市将继续扎实践行“十六字”治水思路,以更加昂扬奋进的姿态顺势而为、迎难而上,持续将河长制工作向纵深推进,山水相间、蓝绿相融的现代化城市愿景也必将成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