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教育专刊

教育部颁发《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

校外培训七大违规行为将被重罚

我市公布违规行为举报方式

本报讯 (记者 蒋文 通讯员 林文)日前,教育部颁发了《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从2023年10月15日起施行。其中,将被重罚的校外培训七大违规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

一、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处罚:责令停止举办、退还所收费用;对举办者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二、未经审批有偿开展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处罚:警告;直至10万元以下罚款;中小学在职老师擅自有偿开展学科类培训,依法从重处罚。

三、为违法违规培训活动提供线下场所或线上渠道且拒不改正。处罚:首先责令其限期改正;对逾期拒不改正的,予以警告或通报批评。

四、校外培训机构存在影响未成年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处罚:培训内容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校外培训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予以从重处罚;责令即期改正,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招收学员、吊销许可证件。

五、校外培训机构聘用有性侵前科等违法犯罪人员为学生开展培训。处罚:责令限期改正;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收学员,吊销许可证件。

六、校外培训机构拒不执行预收费监管有关规定。处罚: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收学员、吊销许可证件。

七、擅自组织面向中小学生的社会性竞赛活动。处罚:校外培训机构擅自组织面向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的社会性竞赛活动的,责令改正,退还所收费用,予以警告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若市民发现上述违规行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均可向公布的各自辖区举报电话或邮箱进行举报;还可关注“濮阳教育”微信公众号,通过“服务平台”查找“校外培训随手拍”即可完成网上举报;如涉及违规收费退费等经济纠纷问题也可通过两个渠道进行反映,即全国12315平台、市消协组织。市消协联系电话:0393-4431315。

2023-09-26 教育部颁发《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 1 1 濮阳日报 c125960.html 1 校外培训七大违规行为将被重罚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