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9月20日,濮阳县发改委举行农村地区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就水价调整方案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应邀参会的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部门、专业人士、消费者、经营者利益相关方、消协等代表围绕调价方案、调价影响、配套政策等提出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
为促进农村地区水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保障公共供水事业健康持续发展和供水安全,合理疏导农村饮用水成本矛盾,此次提交听证会讨论通过的价格调整方案为:
1.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调整为2.79元/立方米,每户每年用水量110立方米(含)以内部分;第二阶梯调整为 4.18元/立方米,每户每年用水量110~132立方米(含);第三阶梯水价为8.37 元/立方米,每户每年用水量 132 立方米以上部分。
2.非居民用水:参照县城区用水价格3.85元/立方米执行。
3.特种行业用水价格调整为8.00元/立方米执行。
以上价格不含企业代征的水资源税、污水处理费。
据了解,近几年,管网老化改造、置换丹江水后水源成本大幅上升等诸多因素影响,县财政每年补贴近3000万元,长此以往,财政终将难以承担。现行供水价格从2005年执行,已有18年未调整。
会后,濮阳县发改委将综合听证会各方意见,考虑社会承受能力以及供水企业的正常运营,进一步完善供水价格调整方案并上报审议后,及时向社会公布。(叶文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