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宋仁志 通讯员 魏自民) 为积极构建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新型府检关系,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创新社会治理,服务保障濮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近日,市政府与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濮阳市人民政府 濮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协同配合,通过“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共同推动四方面十六项重点工作。一是共同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二是共同服务保障现代化濮阳建设。打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绿色发展、安全生产、创新驱动。三是共同加强民生法治保障。强化民生权益保护、普惠民生举措、未成年人综合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四是共同促进市域社会治理。强化矛盾纠纷化解,全面支持依法行政,完善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增强法治宣传教育成效。
《通知》要求,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协作机制,公共利益协同保护机制,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机制,行政诉讼介入化解机制等四项机制。
《通知》还明确四项保障措施: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通过每年召开的府检联席会议,通报、会商“府检联动”工作情况,确定年度工作重点;二是建立日常联络机制,设立联席会议办公室,就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履职过程中需要协调配合的具体问题、具体案件召开通报会、协调会、座谈会,形成府检合力,常态化推动问题解决;三是建立跟踪问效机制,对各成员单位落实年度工作任务、执行联席会议或纪要等情况进行检查,并视情况予以通报,确保“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发挥实效;四是建立市、县(区)两级一体推进工作机制,各县(区)应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相应的“府检联动”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