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综合

我市第4号总林长令要求

推深做实林长制 切实保护好森林资源

本报讯 (记者 袁冰洁 通讯员 闫宗勇) 11月30日,我市下发第4号总林长令,要求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决策部署,推深做实林长制工作,切实扛稳扛牢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主体责任,保护好森林资源。

严格森林防灭火工作。各级林长要坚决扛牢属地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健全防火责任落实机制。应急管理、林业、公安、气象等部门要通力协作,持续加强森林防灭火宣传、野外火源管控、隐患排查整治、违法用火专项治理等针对性响应措施,主动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风险。不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科学高效处置火情,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底线。

常态化开展林长巡林。全市各级林长要按照《中共濮阳市委办公室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濮阳市林长工作规则(试行)》要求,切实履职尽责,深入林长责任区域开展巡林督导,协调解决责任区域林业保护和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各级林长办要制订巡林方案,建立问题任务清单和整改台账,持续跟踪督办,确保巡林取得实效。

夯实“林长+”协作机制基础。基层林长要加强“林长+”协作机制,持续抓好抓实“林长+公安局长”“林长+法院院长”“林长+检察长”机制,推动实现区域协作、部门联动、打防结合的行政执法、刑事司法、检察监督、司法审判同向发力的生态保护新格局。要及时协调处理林业有害生物及破坏林业资源行为,利用好“林长+”协作机制,联合开展专项治理、督导督办、普法宣传及培训交流等,助力林长制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切实保护好全市森林资源。

2023-12-04 我市第4号总林长令要求 1 1 濮阳日报 c130483.html 1 推深做实林长制 切实保护好森林资源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