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社会·民生

17天消除了15年的“心病”

“太感谢你们了,没想到这件事能这么顺利地解决,我现在终于可以正常生活了!”近日,王某之(化名)给台前县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打来电话时动情地说。

事情还要从15年前说起。2008年,王某之的妹妹王某花(化名)因未到法定结婚年龄,便私拿姐姐王某之的户口本办理了婚姻登记,导致王某之结婚时,无法办理婚姻登记。多年来,王某之的孩子上学、家庭买房等都受到了很大影响。如何解决这个问题成为王某之的一块“心病”。

今年4月11日,王某之向台前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台前县民政局撤销错误的婚姻登记。法院开庭审理前,根据检法两院会签的共同做好行政争议化解工作的相关机制,邀请台前县人民检察院派员旁听该行政诉讼案件的庭审。检察官在厘清该案原委后认为,王某花初次申领的结婚证系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民政部门应当予以撤销。

庭审后,检法两院认为该案具有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可能,便及时与台前县民政局进行沟通,听取民政局的意见。4月26日,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民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台前县人民检察院及时制发了检察建议书,建议台前县民政局根据上述指导意见,撤销王某花冒用王某之的身份信息申领的结婚证。收到检察建议书后,台前县民政局立即着手对该案进行处理,并于检察建议下发次日作出了撤销该婚姻登记的决定。

4月28日,在王某之向台前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17天后,台前县民政局工作人员将《检察建议回复》送到了台前县人民检察院。

随着王某之诉台前县民政局撤销婚姻登记案画上圆满的句号,这起长达15年的冒名婚姻登记纠纷得到了高效解决,该案行政争议得到了实质性化解。

本报记者 宋仁志 通讯员 魏自民

2023-12-26 1 1 濮阳日报 c132826.html 1 17天消除了15年的“心病”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