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八中学 刘爱玲
《全日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22年版)》指出,评价主体应包括教师、学生、家长等。综合运用教师评价、学生自我评价、学生相互评价等方式,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全方位考察。在传统的教学评价中,评价主体是教师,整个教学过程中的评价活动几乎限于教师对于学生的评价,学生是评价的被动接受者。而新课标下的教学评价,教师应更多地成为评价活动的组织者、协调者,充分调动、发挥学生的力量,让学生参与评价。随着新课标的实施,评价正逐渐成为学生成长路上的另类风景。
教师评价
成功的欢乐是继续学习的动力。教师在教学中的激励评价会使学生产生喜悦的情绪,这种体验能促进学生自觉向着教师所提倡的方向努力。例如,学生上课回答问题时有畏惧心理,教师应尝试多次激励评价,让学生找到自信,收获成功的喜悦,在激励中增强对学科的兴趣。
学生自我评价
学生作为学习的主体,具备丰富的想象力和创新精神。在数学课程中,他们时常对自身的观点和行为进行评估。自我评价是一个思维提升的过程,学生在进行自我评价时,能够体会到学习数学所带来的愉悦与收获。这对于逐步培养学生的学科兴趣和情感至关重要,同时也是将外在兴趣转化为内在需求的过程。因此,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为学生提供自我评价的平台,确保他们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进行自我反思。例如,在学习完“克和千克的认识”一课后,学生们争先恐后发表心得,对这节课进行总结和评价,从中体会到学习与收获的快乐。
学生相互评价
学生想要正确评价他人,必须认真倾听,取他人之长,补己之短。学生以其独特的眼光、创新的思维对他人作出评判时,正是自己对知识点作出的另一种更全面认识,评判的同时也是在提高自己。由于同学间平等的地位,使得评价的结果较易被评议者接受。教师在此时,应提醒学生在互评时,一是不能对错误姑息迁就,二是应尽量发现对方的闪光点。例如,学完找规律这一内容,有一名学生给大家出了一道题,学生们对答案意见不统一,小小的课堂立刻变成了辩论场。这场辩论不仅提升了学生的口头表达能力,更使他们认识到,在解决问题时需全面多角度的思考。
总之,教学评价是教育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同时也是一门高深的技艺。在进行评价时,教师应秉持正确的评价观念,立足于客观事实,以激励学生向上为评价准则,使得学生能够欣然接受评价,学会自我评价,并在新课标下的数学教学中,体验到评价的独特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