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法治周刊

范县人民法院

双方互为被执行人 法官依法巧结两案

本报讯 近日,范县人民法院圆满执结2件双方互为申请人与被执行人的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并当场履行。

葛某与刘某二人因婚约财产产生纠纷,双方依据该院作出的生效判决先后申请执行,以至于一案中的申请执行人在另一案件中的身份转换为被执行人,二人互为另案中的被执行人。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分别与各自案件中的申请执行人进行联系。葛某反映,因给付刘某大额彩礼,致使其家庭极为困难,坚持要求刘某返还其彩礼款,并不予返还刘某嫁妆;刘某则称,嫁妆系其个人财产,葛某依法应予返还,并称双方同居时间已2年有余,双方无法共同生活系因葛某所致,其不应返还葛某彩礼款。

了解双方的态度后,执行法官“碰头”沟通案情后,制订了执行方案。之后,执行法官按照执行方案,分别向葛某、刘某做释法明理工作,从情理的角度向双方进行分析,以触动其思想、态度;从法理的角度通过讲解法律规定,督促双方认识到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面临的法律后果。考虑到双方之间的特殊关系,且二人系同村居民,执行法官遂邀请双方所在村村委会干部参与调解工作。经多方力量的共同努力,葛某与刘某达成一致协议,刘某向葛某返还彩礼款2.6万元,葛某返还刘某相应的陪嫁物品。

(刘仁强)

2024-03-06 范县人民法院 1 1 濮阳日报 c136331.html 1 双方互为被执行人 法官依法巧结两案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