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社会·民生

我市发布“3·15”消费警示提示

本报讯(记者 袁冰洁 通讯员 刘红亮) 在第42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为帮助广大消费者树立消费维权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根据近期消费者投诉举报情况和关注的热点,市市场监管局于3月7日发布如下消费警示提示,提醒消费者理性消费。

食品选购要细心,外出就餐需谨慎。在选购食品时,要选择正规的商场、超市和市场,不采购“三无产品”、过期产品和外观异常的产品,不采购包装标识不齐全和过度包装的食品,不采购未按要求冷冻冷藏保存的食品;外出就餐时,注意选择环境整洁、信誉度高、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馆就餐。

预付消费有风险,谨慎充值多防范。在办理预付式消费卡时,尽量选择规模大、证照齐全、信誉好、经营状况良好的商家,根据自身实际需求,理性充值。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内容,明确消费卡的适用范围、有效期限、服务项目、优惠幅度、退卡条件、违约责任、终止服务、转让等细节,不轻信口头承诺。

网络购物需谨慎,看清规则防诈骗。面对电商平台的促销活动,消费者要详细了解促销规则,不盲目跟风购买,看清网购商品的规格、保质期、价格、支付方式、配送范围、退换货规则等详细信息。收到商品时,当场查验货物,查看商品是否与网站图片及宣传信息一致,确认无问题后再签收快递。

直播购物需谨慎,理性消费防上当。在网络直播购物时,尽量选择经营规模和商品交易量较大、信誉等级和消费者评价较高的电商平台和商家,认真查看经营者在直播平台的资质信息公示和所购买产品相关合格证书是否齐全,如果无相关商家资质、产品的信息公示,建议不要购买。同时要保持理性消费,谨防被诱导,不要被明显低价位商品宣传所误导而盲目跟风购买。支付环节,要使用安全的支付方式,不要轻易相信对方以任何理由要求直接转账、汇款至私人账户以及通过发送付款链接页面或扫二维码等方式进行付款。

网络游戏要有度,家长引导很重要。家长要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网络游戏消费观念,引导孩子文明、健康上网。家长在设置支付密码等重要信息时,尽量避免未成年人知晓支付方法,可采用指纹或面部识别等安全级别较高的验证方式,减少未成年人自行支付的可能性。同时,要妥善保管账户消费明细、家长与未成年人的沟通记录、充值时家长不在场证据、与游戏客服的聊天记录、交易记录、支付凭证等重要信息,以备日后发生消费纠纷时维权有据。

遇到消费纠纷时,可首先选择自行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和解,应及时拨打消费维权热线12315或直接向有关部门投诉反映。

2024-03-12 1 1 濮阳日报 c136625.html 1 我市发布“3·15”消费警示提示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