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管淑颖) “感谢工会出面调解,让我拿到了应该有的赔偿。”3月15日,在市总工会4楼会议室,农民工张某与用工方安徽某建设公司签订调解协议时激动地说。这是今年以来,市总工会调解成功的第2起工伤矛盾纠纷。
2022年11月14日,张某在用工方安徽某建设公司濮阳工地工作时,不慎从梯子上滑落摔伤,导致右踝关节粉碎性骨折。经专业机构鉴定,张某被评为劳动能力功能障碍程度为九级伤残。张某出院后,多次找用工方商谈工伤赔偿金问题,用工方迟迟未给予赔偿。今年2月27日,张某到市总工会寻求法律援助。
接到援助后,市总工会立即委派一名调解员专门负责此案件。经调解员与双方多次沟通,既讲法理又讲情理,引导公司积极承担责任,稳妥解决问题,终将一场工伤赔偿争议纠纷成功化解。最终,用工方自愿赔偿张某停工留薪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偿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护理费等共计21万元,张某自愿接受以上赔偿数额。
近年来,市总工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引导职工依法理性维权,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在助力劳动关系和谐中贡献工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