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我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的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制度。它是岗位责任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中最基本的一项核心制度。实践证明,责任是安全生产的“灵魂”,每起惨痛事故的发生,均与责任不落实有关。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党中央作出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对安全生产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特别强调,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不仅政府要抓,党委也要抓。党委要管大事,发展是大事,安全生产也是大事。要求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切实做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既是紧迫的现实需求,也是长远的战略任务。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贵”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重要意义和作用主要体现以下几个方面:
1.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体系的推行,是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迫切需要,也是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抓手,更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
2.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就是在抓根本、打基础。同时,也是党中央面对新形势、新问题,对领导干部提出的严肃政治要求。可以说,完善和落实这一制度的过程,就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的过程,就是攻坚克难、推动工作的过程,为安全发展打下坚实的领导和组织基础。
3.“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体系的推行,有利于使安全管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确保责任明确,有利于建立“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的安全生产管理新机制,是实现全员、全层次、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模式的需要。
4.“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体系的推行,进一步强化了各级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有利于推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有利于促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5.“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体系的推行,有利于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全面展开,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不断创新。
6.“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体系的推行,有利于基础建设不断加强,安全保障能力逐步提升。
王瑞娟 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