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综合

清丰县人民检察院

全力守护群众“脚下的安全”

本报讯 为持续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四号检察建议”,消除公共安全隐患,近日,清丰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城市管理局成立检查组,开展窨井盖安全检查工作。

检查组现场查看县域内居民密集区、过往车辆较多的区域后,发现大部分窨井盖保持完整,防坠网、过滤网等防护设施完好,不存在松动、塌陷等问题。但是,有少部分窨井盖轻微受损,可能对行人和过往车辆带来安全隐患。对此,干警及时告知相关工作人员对受损轻微的窨井盖勤加查看,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有效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井盖虽小,却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坚持能动履职,联合相关单位加大窨井盖排查及普法宣传力度,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知晓度、参与度,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共同守护好人民群众“脚下的安全”。

(张曦敏)

2024-04-12 清丰县人民检察院 1 1 濮阳日报 c138769.html 1 全力守护群众“脚下的安全”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