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袁冰洁) “六一”儿童节日益临近,儿童消费品逐渐升温。5月20日,市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警示,呼吁全社会共同努力,筑牢消费安全防线,呵护孩子健康成长。
坚持以身作则,帮助孩子培养积极向上的消费观。家长作为孩子最重要的启蒙者和引导者,应以身作则,为孩子树立榜样,培养孩子积极向上的消费观。努力为孩子营造积极向上的消费环境,引导孩子理性消费,帮助孩子克服“冲动”消费、“攀比”消费等浪费性消费行为。同时,鼓励孩子尝试有益的自主消费,以此培养孩子的社会责任感和价值观。
加强消费安全教育,帮助孩子提高辨识和防范能力。一要强化孩子的自我防范意识,帮助孩子充分认识消费活动特别是网络消费中可能存在的各种不安全因素。二要提高孩子的辨识能力,帮助孩子学会用质量标识标准来评价、选择商品和服务,提高他们辨假识伪的能力。
设置消费“禁区”,防范和制止孩子的不良消费行为。受年龄和心智因素影响,未成年人的判断易受外界的各种诱惑干扰,消费活动中的自控能力较弱,因此,为孩子设置消费“禁区”十分必要。一要禁止大额消费;二要禁止孩子涉足带有色情、暴力倾向的不良文化消费;三要禁止孩子进入娱乐场所消费;四要谨慎选择文身服务消费。
运用法律武器,为孩子健康成长保驾护航。为充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国家在法律层面从各个领域为未成年人设置了保护措施。家长如果发现孩子在消费活动中权益受到侵害,要果断拿起法律武器,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对于孩子因冲动而产生的“非理性”大额消费,以及国家法律明令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的娱乐场所消费,家长可依法与商家协商返还费用,也可直接向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举报、投诉。
呵护孩子健康成长,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市消费者协会呼吁广大经营者主动承担起社会责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生产、不销售不良产品,不向未成年人提供不良服务,积极探索更加健康、有益于青少年成长的产品和服务;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职能部门要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消费禁止、登记查验机制,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