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蒋文 通讯员 林文)5月31日,记者自市教育局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及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阳光招生的工作部署,全面加强我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工作,促进教育公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我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以下简称“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旨在全面排查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和公民同招入学政策、规定程序及办法,增强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度,坚决整治“暗箱操作”“掐尖招生”等现象,严肃查处各类违规招生行为,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满意度。
落实招生入学政策 强化招生统一管理
市、县(区)教育部门要全面排查本辖区已有招生入学政策,纠正或废止不符合国家和我省政策的规定和做法。各县(区)要加强招生统一管理,明确和规范各类享受教育优待政策特殊群体子女的实施依据、范围、条件标准和程序;将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招生范围仅限于审批地,严格执行招生计划,规范电脑随机录取程序;特殊类型招生政策要严格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政策执行;市教育局直属义务教育学校和高校附属义务教育学校纳入属地招生管理、实行统一招生政策;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及时做好小学新生学籍注册和初中新生学籍接续工作。
保障学位供需平衡 合理划定招生范围
以县(区)为单位,实时掌握区域内适龄儿童人数变化情况,分城乡、分片区开展学位供给情况分析预警,对存在学位缺口的区域和学校,合理制定挖潜扩容工作方案,持续扩充优质公办学位。科学调配补充师资,防止起始年级出现“大班额”,确保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各县(区)要科学划定公办学校招生服务片区,对出现学校布局调整等情况确需重新优化调整的,坚持稳妥有序原则,优化调整片区范围,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对新建义务教育学校和民转公学校,要科学制定优化学区划分和招生方案。
严肃招生工作纪律 严格规范招生行为
各县(区)要全面开展专项行动排查整治工作。招生期间要定期摸排,全面掌握义务教育学校、培训机构有关情况,对涉嫌违规招生投诉学校发出督办提醒函。约谈提醒重点学校校长,提前防范叫停违规招生苗头,召开严肃招生工作纪律集体谈话会。各级招生工作人员要签署规范招生承诺书,全面加强招生人员廉洁招生教育,推进全流程、全环节、全人员规范招生、阳光招生。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严守招生纪律。要针对招生编班重点环节,对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开展全面排查。
强化招生信息公开 优化招生入学流程
各县(区)要加强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通过互联网等方式提前公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等重要信息;严格审核并公开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计划;及时公开招生录取各环节信息。建立响应机制,回应热点学校问题并公开声明;设立招生入学热线,畅通政策咨询、举报申诉等渠道。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效能的政策部署,优化招生入学流程。各县和工业园区义务教育招生报名要统一使用“河南省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管理服务平台”,简化入学报名材料,优化复核流程,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利用信息化手段自动比对审核材料。规范信息采集,加强学生及家长信息保护。
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要健全和落实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及时更新疑似辍学和辍学学生台账并加强劝返复学工作;要加强辍学儿童等特殊群体入学保障工作,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要全面落实随迁子女教育保障要求,精简入学证明材料,巩固并稳步提升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要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享受平等适宜的教育,确保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随班就读;建立本地农村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群体的入学工作台账,健全与公安、民政等部门信息共享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