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6月5日,南乐县人民检察院与县人大常委会共同组建的人大代表联络监督室揭牌成立,并正式投入运行。
据悉,该院与县人大常委会精心研究、认真规划,多次组织召开座谈会,共同商议人大代表联络监督室组建事宜。经双方研究,选定该院常务副检察长、县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正副主任及2名人大代表为人大代表联络监督室日常成员,负责统筹人大代表联络监督室日常运行。明确了邀请人大代表参加检察活动,统筹安排对人大代表的集中走访,人大代表意见、建议接受登记,交办督办,跟踪回访,人大代表个人履职档案动态管理,日常联络工作制度完善、总结、汇报等职责。
双方协商签订了《人大代表监督联络室职责》《关于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的办理机制》《关于加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意见》。一方面,该院把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作为重要服务内容,明确院办公室牵头,及时将意见、建议转交给本院相关业务部门办理,办结后由院办公室统一答复,做到承办人员100%进行调查研究、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100%研究、承办部门将办理结果100%答复三个“百分之百”;另一方面,全面加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健全和落实报告制度,定期或专题向人大报告检察工作,积极配合接受人大视察、调研、执法检查、执法评议等。
(闫伟东 闫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