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岳彩寒 通讯员 杜智楠 崔苗苗) 南乐县日前研究出台《南乐县优化营商环境十项举措》(以下简称“营商‘乐十条’”),旨在进一步营造普惠创新的市场环境、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和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
据介绍,营商“乐十条”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制度体系建设,内容涵盖完善决策和议事协商机制、实施“双专班推进”工作机制、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提升行动、探索开展“五位一体”服务机制、开展“双对标、双提升”活动、完善“营商+督查”机制、优化投诉举报处理、严格奖惩问效等10个方面。
在完善决策和议事协商机制方面,营商“乐十条”明确将营商环境作为全县中心工作来抓,完善由县委主要领导挂帅的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机构、统筹推进机制、会议协调制度。在实施“双专班推进”工作机制方面,组建由县领导牵头的营商环境“大专班”和由县督查服务中心牵头的营商环境“小专班”,形成上下贯通、一抓到底的工作格局。
在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提升行动方面,营商“乐十条”明确实施“优化营商环境突破年”行动,推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实现突破,最大限度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减成本、减跑动,最大程度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和各种不合理门槛限制,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在探索开展“五位一体”服务机制方面,营商“乐十条”明确为全县“三个一批”项目、规模以上企业、成长性较好的中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选派“五大员”(企业服务管家、金融服务专员、法律服务专员、警务服务专员、人社服务专员),切实帮助企业解决法务、信贷、用工等问题,全方位提升服务企业质量。
在优化投诉举报处理方面,营商“乐十条”明确完善全县营商环境违法案件全链条调查处理机制,将各级各类营商环境违法案件线索纳入投诉举报平台统一管理。因同类问题被企业多次投诉举报的,作为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在全县通报曝光,并移交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