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社会·民生

切实减轻师生家长负担

我市进一步规范各类“进校园”活动

本报讯 (记者 袁冰洁) 记者7月10日从市教育局获悉,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工作部署,切实为学校、教师、家长、学生松绑减负,营造安心办学、潜心育人的校园环境,我市对各类“进校园”活动进行进一步规范。

加强各类“进校园”活动的归口管理。教育部门将严格把关,统筹各类“小手拉大手”活动,严控网络投票、网络问卷、网上知识竞赛、关注微信公众号等活动。统筹安排爱国主义、卫生健康、法治教育等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教育宣传活动,中小学课程已有类似内容的不重复安排。严格控制各类APP进校园并要求教师、家长、学生安装使用,给学校下达“涨粉”“评比”等指令性任务等。严禁学校擅自接受各类宣传、推广调查、社会考试等事务,严禁有害APP和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校园,坚决抵制各类APP利用中小学及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试卷、奖状、校服、文具、教具进入校园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等行为。

建立各类“进校园”活动审批制度。开展“进校园”活动,要坚持凡进必审、从严把关、精简整合的原则,对各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部署的城市创优评先、维护稳定、疫情防控、扶贫任务、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扫黄打非、扫黑除恶、禁毒防艾等重要专项工作,确需中小学和教师参与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按要求依程序安排落实。“进校园”活动涉及全市范围的,由市教育局审批;“进校园”活动涉及县域范围的,由县(区)教育部门审批。活动主办方要提前梳理“进校园”活动,于每年的7月和12月向当地教育部门提交下一学期“进校园”活动的申报方案。主管教育部门在每学年春秋学期开学前审核认定,并按程序公布认定清单。

落实各类“进校园”活动学校选择权。为充分尊重中小学及幼儿园办学自主权,允许学校根据自身师资力量、教育设施、生源状况、学校特色、校园文化和学生兴趣等选择相应的“进校园”活动,学校有权拒绝开展未经审核认定的“进校园”活动。

加强各类“进校园”活动全程监管。市(县、区)教育部门要加强对“进校园”活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对于师生、家长反映强烈、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要严肃查处,追究责任。对“进校园”活动中,要求学生采取自愿形式参加的,严禁学校和教师层层加码,对学生的参与率、学习率进行统计。

2024-07-12 切实减轻师生家长负担 1 1 濮阳日报 c143638.html 1 我市进一步规范各类“进校园”活动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