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吴丹 通讯员 张朝红) “我很高兴,能为社会作贡献。”7月16日一早,市红十字会迎来了一位特殊客人。在工作人员的见证下,来自清丰县87岁的张老伯在遗体捐献申请登记表上签字,自愿在逝世后将遗体器官捐献给医学教育、科研和临床使用。
张老伯是清丰县人,去年偶然通过街边的宣传栏了解到人体器官捐献,因此萌生了进行人体器官捐献登记、用生命的余热温暖他人的想法。于是,他来到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耐心地向张老伯讲解了遗体捐献相关事项,帮助他填报身份信息,并向他发放了人体器官捐献荣誉证书。
“老人话不多,填完志愿表就走了,只留下一句话,他说他很满足,终于完成了自己的心愿。”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张老伯话语朴实无华,却字字千钧。他这种敢于破除传统“入土为安”观念、发挥遗体价值的丧葬观令人肃然起敬,他的生命价值必将在医学事业中得以延续,也鼓舞着更多人参与遗体器官捐献。
据了解,自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以来,我市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17967人,实现人体器官捐献34例、遗体捐献1例,还有部分逝者捐献了眼角膜,让患者重获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