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我市推出“十条措施”——

助力农民工“家门口”就业创业

本报讯(记者 白国华 通讯员 韩群涛) 近日,我市多部门联合出台《进一步推进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和返乡创业十条措施》,力促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和返乡创业。

支持企业吸纳本地就业。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免费为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职业介绍服务后实现就业3个月以上或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对企业吸纳脱贫人口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对安排登记失业16~24周岁农村青年就业见习的,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充分挖掘本地就业岗位。鼓励发展乡村特色产业、休闲农业、农村电商等新业态,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为农民工创造更多就业机会。以工代赈工程项目,应向县级政府告知用工计划,优先吸纳农民工、脱贫人口就业,并把足额发放劳务报酬列入劳动监察事项。持续加强就业帮扶车间和就业帮扶基地建设,增强帮扶载体吸纳和带动就业能力。

扩大县域就业创业容量。农民工在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可无须办理营业执照。对场地达到一定规模、符合创业孵化基地条件的,可申报创业孵化基地。对农村进城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社保补贴。

培育发展人力资源品牌。深度融入制造业倍增行动,推动人力资源品牌向标准化、规模化发展。培育一批人力资源品牌县、特色产业园区和品牌龙头企业,打造省级特色人力资源品牌,促进农民工高技能就业。

培育发展返乡创业主体。引导农民工创办家庭农场林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等。对农民工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开业补贴。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创办家政实体的,可享受税收扣减政策。持续推进豫商豫才返乡创业工程,加强与招才引智、招商引资等工作的融合,多种形式召开“头雁回归”返乡创业恳谈会。

建设县域返乡创业基地。推动“一县一园”建设,每个县区至少建成一个高质量返乡创业园。建设返乡创业项目库,做大做强一批返乡创业项目,推进农业双创园区建设,发展以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为单位的新型农村创业载体。

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加大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力度。对返乡农民工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可申请最高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4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拓展“兴村富民贷”业务,持续助力乡村振兴,脱贫人口创办实体的,可申请最高10万元的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贷款。

加强就业创业能力培训。对企业新录用的五类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1年内参加由企业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的岗位技能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后,给予职工个人或企业培训补贴。深入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持续推进农民工创业培训,使每位有创业意愿的农民工都能接受一次创业培训。

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推进乡镇、村庄基层零工驿站建设,确保每个乡镇至少建立一个零工驿站,打造乡村30分钟“家门口”就业服务圈,乡村零工驿站设置零工车间,实现“家门口”就业。做实农村劳动力实名制登记工作。

营造返乡创业良好氛围。引导、鼓励、支持在外农民工返濮创业,持续举办“凤归中原”“头雁回归”创业大赛,开展返乡创业案例宣传。健全吸收优秀返乡农民工“领头雁”的选拔与激励机制,鼓励返乡创业农民工积极参与村民自治组织建设,注重从优秀返乡创业农民工中吸收党员和村“两委”班子后备干部,助力“五星”支部建设。

2024-07-26 我市推出“十条措施”—— 1 1 濮阳日报 c144136.html 1 助力农民工“家门口”就业创业 /enpproperty-->